2018年9月6日中午12时许,黄陵县公安局接报,一男子将11月大的女婴弃置在农贸市场一家面皮店中后消失,徒留婴儿在店内嚎啕大哭。店主任某无奈之下报警,民警接案后迅速前往现场,随后将任某及女婴带回派出所详细询问事情经过。
女婴在派出所啼哭不止,民警一边精心照顾孩子一边极力寻找女婴父亲,四小时后终于与女婴父亲张某取得联系。经民警电话沟通陈述利害关系后张某赶至城关派出所。经查得知:张某为黄陵县田庄镇人,因与妻子李某感情不和,其妻于半年前离家出走,二人多次联系无果。由于张某自幼失孤,无法扔下工作长期照顾女儿,此番离弃女婴只为逼妻子现身。
经过民警多番耐心劝说及教育,张某认识到错误,同意将女儿带回家中。城关派出所所长朱俊强动了恻隐之心,捐助张某500元,希望能缓解一时之急,就在男子离开之时,一位社会爱心人士上前满是心疼的抱住了女婴,塞给张某500元,千叮万嘱张某要照顾好孩子,不能轻易丢弃女儿不管不顾。经民警和张某询问,该爱心人士系西安谷禾田文旅产业(集团)有限公司董事长杨来启,多年来,在发展企业的同时一直不忘助力各类慈善公益爱心活动。接力警方对处于困顿生活中的张某家庭施以援手,是他为社会尽个人之力所作的一点贡献。这次的爱心救助行为也正是他心地善良、回馈奉献社会、牢记作为企业家的社会意识与责任担当。
温馨提示:
张某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已经构成了遗弃罪。生活中,当个人因特殊原因无法抚养孩子时,一定要通过合法程序寻求民政局等相关单位提供社会援助,万不可直接遗弃孩童,构成犯罪行为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、年幼、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,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,情节恶劣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。